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 >工作动态

市红十字会热情接受社会爱心捐赠全力做好防疫急需款物的收发和志愿服务

       1月27 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一号令以后,市红十字会立即取消机关干部休假,迅速开展工作,及时发布了《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接受社会捐赠的公告》。

       为了规范接收款物的行为,制定了《工作人员文明行为规范》,要求接待人员准确掌握相关政策,耐心接听电话,了解捐赠者真实意愿,一一解答与捐赠相关的问题,保证捐赠渠道畅通。同时,建立健全了《接听电话登记表》《捐赠函》《社会捐赠资金登记表》《社会捐赠物资接收单》《社会捐赠物资出库单》等工作制度,为做好款物的接收和存放等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目前,市红十字会急需接收下列疫情防控物资:1.防护类用品:N95口罩、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服(B、C类,含护目镜、面罩、靴套)、一次性手术衣、医用手套、医用帽子、防护面罩、护目镜和全面型呼吸防护器等。2.消毒类用品:速干消毒液(含醇和过氧化氢类或季铵盐类等)、84消毒液/消毒泡腾片、75%以上医用酒精。3.诊断类用品:手持红外体温测试仪、诊断试剂、体温计。要求捐赠的物资均由合法企业生产,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产品在保质期内,外包装完好,无污损。捐赠资金渠道,除了提供银行转账、邮寄汇款和现场捐款之外,正在积极开通二维码支付平台,方便爱心捐赠者更加便捷、安全捐赠。

         截止2020年2月1日14点,市红十字会共收到捐款275646元,捐赠物资口罩800个。接收的款物将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用于抗击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了弘扬善举,每日通过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爱心榜。款物发放信息也将根据使用情况随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捐赠热线电话:0427-8588017  8588027,监督电话:2822501。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盘锦市红十字会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接受社会捐赠及使用情况的公示(八)...
下一篇: 盘锦市社会各界有序捐款捐物合力抗击新型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