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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红十字会机关党支部职权清单

  1.党支部应当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支部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2.党支部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问题:
(一)需要向上级党支部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
(三)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
(四)支部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五)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七)其他应当由党支部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3.党支部应当贯彻党管干部原则,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党支部应当贯彻党管人才原则,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人才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4.党支部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统战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更好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5.党支部应当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应当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
 6.党支部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规定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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