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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市红十字会依法治会、依法兴会,提升红十字公信力建设,盘锦市红十字会拟公开选聘律所律师为本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本次计划选聘1名法律顾问。

二、选聘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并连续执业3年以上,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信誉和社会形象;

3.具有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和业绩;

4.具备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所必需的团队配置与服务保障能力;

5.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6.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指派律师基本条件

1. 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专业能力较强;

4. 熟悉行政法、民商法、慈善法、红十字会法等法律法规,具有为党政机关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

5. 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6. 能够保证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的时间和精力,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协调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

熟悉行政法、慈善法、红十字会法等法律法规,具有为党政机关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行政审判工作经验、政府法制工作经验及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验的,予以优先考虑。

三、工作职责

(一)为市红十字会重大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市红十字会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和合法性审查;

(三)参与重大合作项目洽谈,协助起草、审查捐赠协议、采购合同等重要法律文书;

(四)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五)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调解等法律事务;

(六)根据工作需要,参加或列席市红十字会有关会议,参与有关事项讨论研究;

(七)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工作;

(八)参与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

(九)市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23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线上报名方式。参与选聘的个人填写《法律顾问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pjhszh8588017@163.com。

(三)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自愿报名,将填写后的《法律顾问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执业情况书面说明材料等资料电子扫描版(以“报名人姓名+所在律所名称”命名)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

五、其他事项

经综合评估后,择优确定受聘律师,并与律师事务所签订聘任合同。聘期1年,期满可以视情续聘。

 

附件:市红十字会法律顾问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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