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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运动的三个组成部分

国际红十字运动是由三部分组成的,即: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各国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这三部分组成一个整体,构成了一个世界性的人道主义运动,其任务是防止并减轻发生在无论何处的人类疾苦;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保障人类尊严,尤其是在发生武装冲突和其他紧急情况的时候;为预防疾病、增进健康和社会福利而工作;鼓励志愿服务,鼓励本运动的成员随时做好准备提供帮助,鼓励对那些需要本运动保护和帮助的人持有普遍的同情感。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是1863年最早成立的红十字组织,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奠基者,是由瑞士公民组成的民间团体,委员都是上层社会的知名人士。根据日内瓦公约的有关规定,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得以中立团体对战争受难者进行保护和救济;并为上述原因而失散的人查人转信;受理有关违反人道主义公约的指控;致力于发展和传播人道主义法律,与各国红十字会、红新月会、武装部队和医疗部门合作培训医务人员。国际红十字章程赋予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特殊责任,以维护国际红十字运动的基本原则。历次的日内瓦公约和附加议定书,都是由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起草的,它对改进、发展、完善和传播日内瓦公约等起到了重要作用;世界上新成立的红十字会或经过改组的红十字会须经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正式承认,方能加入国际红十字组织。它虽然是瑞士民间团体,但它是独立的人道主义团体,它的所有活动都带有国际性质,因此日内瓦公约缔约国政府都尊重它在国际上的特殊地位。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是联合国观察员。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发挥了自己的作用,大战爆发后它立即在日内瓦投入捍卫人道主义原则的斗争,它提醒各交战国考虑在日内瓦公约上所承担的义务,对粗暴践踏这些原则的行为提出了抗议,无论是在战场上还是在建立战俘与家属的联络方面都做了大量的工作,于是诺贝尔基金会将1917年的奖金颁发给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以确认它在救助战争伤员的工作中对和平事业的贡献。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将成千上万的战俘运往瑞士,再由此转运回国,并保护了许多战俘免受枪杀;还开展了保护平民,为战俘传递信件和包裹,保护犹太人等,为此它在1944年,第二次获得诺贝尔和平奖。1963年,就在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诞生100周年之际它第三次荣获诺贝尔和平奖。诺贝尔基金会的成员汉勃罗在授奖仪式上说:“包括不同人种、宗教信仰和肤色的90多个不同国家红十字会的合作,对于国际谅解与和平,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连同1901年红十字会的创始者亨利·杜南荣获的第一个诺贝尔和平奖,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已四次获得诺贝尔和平奖,这表明无论任何人对人道主义组织都交口肯定、推崇备至,人道主义具有永恒的生命力。这也证明了人道主义是全人类的共同追求,得到了全人类共同理解。然而更为重要的是当今红十字运动已成为全球性的运动,红十字原则和人道主义精神已渗入人们的心田,温暖人们的心灵,如果人人都把人道主义视为己任,人类社会安宁幸福的理想还会遥远吗?

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
     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是由世界各国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组成的,它的前身是“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协会”,最初名称“红十字会协会”,1991年改成现名。联合会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于1919年成立的,创建人是美国红十字会的一位领导人戴维逊,他成立联合会的目的之一是把各国红十字会联合起来,组成一个类似国际联盟的组织,目标是提高卫生水平、预防疾病和减轻痛苦,作为各国红十字会与国际社会联络和合作的桥梁。联合会是一个独立的人道主义团体,其性质是非政府、非政治、非种族、非教派的,其宗旨是经常激励、鼓舞、便利和促进各国红十字会所从事的各种各样的人道主义活动,目的在于防止并减轻人类痛苦,从而为维护和促进世界和平做出贡献。1963年它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一起共同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它也是联合国观察员。
     联合会作为国际自然灾害救济的协调者自成立之日起就在世界各地开展大规模的灾害救济活动。据统计,世界上每周平均发生一次较大的灾害,每三周发生一次特大灾害,都需要联合会及时发出国际救援呼吁。另外在世界的一些多事地区进行大规模的难民救济活动,这项活动同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于1969年协商分工:因武装冲突引起的难民问题由国际委员会负责处理;因自然灾害引起的难民问题由联合会负责救济。联合会于1981年制定了一项80年代发展计划,协助尚未建立红十字的国家尽快成立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并对第三世界国家的红十字会在医疗护理、输血献血、社会服务和技术合作等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援助。

各国家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
    各国红十字会系本运动的基本成员和重要力量,它们依据自身章程和本国立法从事符合运动任务、基本原则的人道主义活动,各国红十字会支持政府当局为满足各自国家人民的需要而开展的人道主义工作。
     在国内,各国红十字会是独立自主的全国性团体,为其志愿工作者和专职人员的活动提供了一个必不可少的组织机构。通过开展有益于社会的教育、卫生和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活动,各国红十字会与政府当局在预防疾病、增进健康、减轻人类痛苦方面合作。同政府当局一道,各国红十字组织开展紧急救济活动和其他活动,救助日内瓦公约规定的武装冲突受难者、自然灾害的灾民以及遭受灾害需要救助的灾民。它们传播并帮助政府传播国际人道法,宣传本运动的原则和理想,确保国际人道法得到尊重,保护红十字与红新月标志不得滥用。
     在国际上,各国红十字会在物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救济武装冲突受难者和自然灾害的灾民,这类救济可以是服务和人员的方式,也可以是物质、经费和道义的方式,应通过有关国家红十字会、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或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联合会提供。只要条件许可,各国红十字会应为需要帮助的红十字会的发展做出贡献,以便加强整个运动的发展。

     本运动的最高审议决策机构是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简称国际大会),其成员有各国红十字会、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以及日内瓦公约缔约国代表。所有出席代表会议的代表一起探讨共同关注的人道主义问题及其他有关事项并最后做出决定。一般情况下国际大会每四年举行一次。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代表会议(简称代表会议)是由各国红十字会、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和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的代表所组成,实际上就是红十字运动成员的集合;代表会议讨论有关本运动集体事宜、政策问题或本运动成员共同关注的其他问题。通常在每届国际大会前召开代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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