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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红十字会贫困少儿血液病救助项目管理办法

辽宁省红十字会贫困少儿血液病救助项目 管理办法

  申请对象

  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患有血液病且家庭经济贫困、具有辽宁省户籍的儿童以及省红十字会认为确有特殊情况应予资助的血液病儿童。


  资助病种

  再生障碍性贫血、淋巴瘤、血友病。


  申请方式

  申请患儿法定监护人填写《辽宁省红十字少儿血液病救助基金资助申请表》,并签字确认,到县(区)级红十字会提出申请。


  申请资料

  (1)申请人户口薄、家长(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二级甲等以上且具备血液病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最新病情诊断证明原件;

  (3)申请人住院病案首页(加盖病案专用章);

  (4)申请人骨穿检查报告复印件(患有再生障碍性贫血的申请人提交);

  (5)申请人病理报告复印件(患有淋巴瘤的申请人提交);


  资料审核

  县(区)级红十字会初审后,将符合资助条件的申请人资料递交市级红十字会审核,市级红十字会审核通过后,统一递交省红十字会审批。省红十字会终审后向申请人拨付资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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