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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器官捐献:传递爱心、生命永续

    在生命弥留之际,作出令人动容的选择:捐出自己的遗体,供医学研究,把自己献给医学事业,以帮助有需要的人。当生命不可挽救时,“自愿、无偿”捐献能用的器官,挽回别人的生命,让生命以另外一种方式延续。

    近日,本市三位平民英雄以这样无私的善举,以捐献者的身份感动了我们。9月19日,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见证了一例遗体捐献,捐献者于2014年登记捐献并公证,去世后,其家人按照他在世时捐献之意联系了市红十字会,与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一同帮助其了却生前遗愿。9月8日,市民刘迪的母亲在其儿子突发脑出血去世后,尊重儿子的遗愿,与市红十字会取得联系,捐献了其儿子的器官。9月15日,又有一名市民捐献了眼组织,他叫刘玉萍,这名捐献者是临终前与家人交代,要奉献一份大爱,也是家人尊从遗愿帮他实现心愿。

    为让更多市民参与到这项挽救生命的事业,多年来,市红十字会党员干部、宣传志愿者深入基层,开展捐献宣传、咨询、动员等志愿服务活动,多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有效增强了公众对遗体、器官捐献工作的参与度、认同感,营造了社会对无私捐献行动的褒扬和赞颂的氛围。在此致敬遗体器官捐献者以及他们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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