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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思生命真义,传承大爱无疆

              盘锦红十字会举行体器官捐献者清明缅怀纪念暨诗歌朗读会

    清风寄相思,鲜花化缅怀,又是一年清明时。
    3月30日,盘锦市红十字会在市人体器官捐献纪念园,举行遗体和器官捐献者缅怀纪念活动,深切缅怀为社会文明进步、医学科学事业发展,挽救他人生命做出奉献的捐献者们。
    2019年是盘锦市红十字会连续第5年举行清明追思公祭活动。30日上午,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市委宣传部、市红十字会等相关单位领导参加此次活动。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利民发表致辞。市县区红十字会领导及工作人员、医疗机构器官捐献协调员、遗体和器官捐献者家属、登记捐献志愿者、红十字志愿者、各界爱心人士等200多人齐聚人体器官捐献纪念园,以集体默哀、鲜花寄情、祈福卡传达心声、经典朗读以及讲述捐献者故事等形式,表达对遗体器官捐献者的无限缅怀之情。通过公祭、缅怀的形式,追忆遗体、器官捐献者,追思生命真义,弘扬他们的奉献精神,传承大爱无疆;进一步提高人体器官捐献的社会知晓率、认同率,提升市民奉献意识,形成全社会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
     活动中,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利民首先致辞,他说:每一个捐献者的故事,都闪耀着人性光辉,标注着盘锦这座文明之城的精神高度!捐献者这份“生命的馈赠”,是造福人类的高尚行为,是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的具体体现。他们的行为,不仅让自己的生命以另一种方式延续,也必将促进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以文明的厚重、文明的传承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时代不会忘却,社会不会忘却,他们的精神,烛照世界,永不熄灭!
     接着,人体器官捐献者家属、红十字志工委领导、大连理工大学和油田渤海二小的红十字志愿者代表及盘锦广播电台主持人等参会人员分别朗诵了《你是人间的四月天》《转身,我没有离开》《永生的眼睛》《我愿为生命之舟续航》《器官捐献,人间大爱》等13篇自己创作的诗篇,抒发了对捐献者、奉献者的颂扬、敬畏和赞叹,表达了对生命的敬畏,捐赠者的缅怀。
    2011年,盘锦市红十字会正式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几年来,市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得到长足发展。依法、科学,符合伦理的遗体器官捐献登记、捐献见证、缅怀纪念、困难救助体系已经初步形成,捐献流程逐步完善。
    2015年10月11日,盘锦市人体器官捐献纪念园在市鹤栖园公墓内落成。2017年,市红十字会成立遗体器官捐献志愿服务队,加强对外宣传力度,人体器官捐献工作逐步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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