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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在奉献中延续盘锦市红十字遗体器官捐献公祭仪式举行

       清明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也是祭奠逝者最重要的节日。4月2日,由盘锦市红十字会主办、市鹤栖园公墓协办的2016年盘锦市红十字遗体器官捐献公祭仪式在鹤栖园盘锦市人体器官捐献纪念园内隆重举行。
本次活动以“生命在奉献中延续”为主题,市红十字冠名医院和部分医疗机构负责人、捐献者家属、受益者代表、登记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大连理工大学学生代表、红十字志愿者、新闻工作者、普通市民等来自社会各界的数百位爱心人士齐聚鹤栖园公墓,共同献上对逝者的悼念和哀思。
      公祭仪式于上午9点30分举行,由仪仗篇、 感恩篇、 接力篇、致辞篇、缅怀篇5个环节组成,盘锦红十字蓝剑救援队承担整个仪式的仪仗活动,营造出庄严肃穆的祭奠氛围。仪式上,捐献者家属代表、受捐者代表、学生代表、捐献志愿服务队代表分别发言,宣讲了全市捐献者的典型事迹和无私奉献精神,号召市民摒弃固有观念,正确对待疾病和死亡,加入到遗体、器官捐献行列中,让生命在捐献中升华。
在致辞篇环节中,公祭正式开始。全体来宾肃立于现场,集体默哀,并面向人体器官捐献纪念碑三鞠躬。红十字会会长、市政府副市长潘元松宣读公祭辞。公祭辞中提到,志愿捐献遗体、器官是一项崇高的行为,是造福他人、恩泽社会、利国利民的善举,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象征。无论对于医学教学、疾病研究、救死扶伤,还是移风易俗、殡葬改革都具有现实的积极意义。举行公祭仪式既是为了追思捐献者,缅怀他们无私奉献的义举,更是为了弘扬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传承捐献者“始于平凡,终于无私,奉献爱心,传递光明和生命”的精神。
       随后,潘元松代表盘锦市政府、市红十字会,向已刻名入园的7名捐献者敬献花篮,并整理挽联。各位领导及嘉宾、志愿者、捐献者家属依次向纪念碑敬献鲜花,表达了深深的敬意与哀悼,突出了“我在盘锦——我为器官捐献者祈福” 的美好心愿。
       从今年开始,我市将每年的4月2日定为遗体器官捐献者缅怀纪念日。今后每年清明前夕,新增的捐献者名字都将镌刻在盘锦市人体器官捐献者纪念碑上,以表达公众对捐献者的尊敬和缅怀之情。而随着社会进步与发展,遗体、器官捐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完善,人们观念也在不断发生改变,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到人体器官捐献事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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