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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集体签署意愿书 市红会又增16位捐献人

        9月25日上午,市红十字会举行红十字志愿者捐献遗体(器官)公证仪式,16位志愿者在市公证处共同签署了自愿捐献遗体(器官)意愿书。市公证处免费为10名捐献遗体(器官)的志愿者履行了司法公证手续。
仪式上,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介绍了目前全国、全省及我市捐献遗体(角膜)工作的进展情况,来自我市不同行业的16名志愿者表达了渴望捐献遗体或角膜的愿望。刘宁是市红十字会的优秀志愿者,多年来一直关注公益事业,她说,捐献遗体和器官是她多年前就的愿望,当把捐献的意愿和她的母亲商量时得到了老人的支持,这是她感到最欣慰的事。
        与刘宁一样,本次参与公正仪式的志愿者对捐献遗体和器官都有成熟的认识和考虑。来自兴隆台区兴盛街道兴旺社区的一对年过七旬的老夫妻早在十几年前就通过社区向红十字会咨询捐献事宜。他们告诉记者:“这是好事,我们会将捐献遗体和器官,能帮助别人恢复健康,为医学发展做一些贡献,不留遗憾。”
        另一对老夫妇,李希增先生和王桂珍女士也郑重填写了相关资料,李先生告诉记者:“我的儿子是党员,党培养教育多年,我也为党工作了多年,我们老两口如果能在身后之时还能为社会贡献我最后的一份力量,我们觉得这是为祖国医学科研做出贡献。”
家住大洼县胜利社区的齐瑞春和居住在大洼县唐家镇敬老院的齐瑞明是一对亲兄弟,这次老哥俩一起参加公证仪式,签署捐献遗体和器官的意愿书。哥哥齐瑞春在完成公证后和记者拉家常提到,他们的大哥当年加入志愿军,牺牲在抗美援朝的战场上。兄弟一直以大哥为榜样,签署这个捐献的意愿书之后,他们感觉也为国家做了贡献,能和大哥肩并肩。本次公证的16位志愿者中,有三对夫妇、一对亲兄弟共同成为志愿者的,捐献者和执行人都纷纷表示:愿意做好捐献遗体和角膜的宣传推广工作。市红十字会向他们颁发了纪念证书和纪念卡。
据盘锦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介绍,自2010年原国家卫生部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以来,截至目前已挽救了超过七千名器官衰竭患者的生命。我市器官捐献的关注和支持与日俱增,目前我市登记在册的捐献志愿者队伍已接近150人,今年志愿者崔威成为我市第一位实施器官捐献的志愿者。本次集体自愿捐献遗体器官公证仪式,对弘扬红十字人道精神,传播人间正能量,推动盘锦市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具有重大意义。(辽河晚报张美宁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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