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红十字会岗位廉政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 发布日期:201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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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印发<盘锦市岗位廉政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盘纪办发〔2013〕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市红十字系统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有效防范党员干部岗位风险的发生,市红十字会制订了《盘锦市红十字会岗位廉政教育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通过召开机关干部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广泛动员、深刻反思,通过四项措施确保红十字会工作公开、廉洁运行。
一是加强学习,深化廉政教育。市红十字会成立岗位廉政风险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并召开动员会,增强认识。同时,通过集中对《中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学习,撰写体会,增强依法建会、依法兴会责任意识和依法管理捐赠资金的廉政意识。
二是查找风险点,强化风险意识。根据各科室岗位特点,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领导岗位、中层岗位和重要岗位,采取先自查、再讨论、领导审的方式,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增强每位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
三是公开透明,深化风险防控。市红十字会作为政府人道救助领域的助手,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自己职责有关的活动,在对社会捐赠资金的管理和救灾物资的发放等工作中,要做到公正、公开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审计、监督。针对可能发生的腐败行为,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深入学习,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四是完善制度,深化廉洁从业责任。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的从业行为,建立岗位廉政风险教育的长效机制,市红十字会增加、完善了项目管理、救济物资(资金)管理等规章制度,全体红会干部签订了廉洁从业责任书,确保廉政意识深入人心,确保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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