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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红十字会通报红十字应急救护志愿服务进社区师资培训情况

 

根据市红十字会、市文明办《关于开展“红十字家园—红十字应急救护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的通知》(盘红办会[2013]30号)文件精神,我会于10月中下旬举办了应急救护师资培训班,旨在为红十字家园社区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工作培训师资

为进一步严格要求,落实好“红十字家园—红十字应急救护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各项工作任务,市红十字会近期向各县区红十字会通报了师资培训及考核情况。

通报中要求,各县区红十字会对本次培训取得社区应急救护师资证的师资,要建立师资档案,签订师资服务协议。未取得社区应急救护师资证的学员,由县区红会进行补学,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以达到预期的培训效果,并由县区红会组织进行补考,同时将考试考核情况通报推荐师资单位。市红十字会及两区红十字会会将此次师资培训结果纳入红十字家园社区考核内容,对达不到要求的家园社区不予兑付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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